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工作的通知(2017年) 四、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工作的通知(2017年) 四、 四、 完善验收标准,强化长效监管 (九) 建立验收评价机制。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标准,细化评估内容,建立验收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做出以下决定:1.验收合格;2.一个月整改;3.两个月整… (十) 加强跟踪评估和长效监管。保险公司开业后的前两年,保监会将对其发展规划、产品策略、投资决策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评估结果不达标,将不予批准保险公…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社开业验收参照执行。 中国保监会 (八)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