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十四、 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核心团队成员存在下列行为的,中国保监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档案: (六) 中国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六) 十四、 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核心团队成员存在下列行为的,中国保监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档案: (六) 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通知规定的行为。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