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十一、 保险公司应加强投资账户的信息披露。投资账户的信息披露应符合以下要求: (二)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二) 十一、 保险公司应加强投资账户的信息披露。投资账户的信息披露应符合以下要求: (二) 对于变更、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重大事项,保险公司应在实施前20个工作日在公司网站或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公众媒体上将变更内容或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的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以合适方式告知所有投保人,同时做好客户解释和服务工作;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