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正式实施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 3. 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主动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并公开披露评级结果。保险公司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符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5号:保险公司信用评级》有关要求,并向保监会书面报告。 二、 中国保监会关于正式实施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 二、 3. 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主动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并公开披露评级结果。保险公司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符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5号:保险公司信用评级》有关要求,并向保监会书面报告。 二、 偿二代偿付能力报告编报 自2016年1季度起,保险公司应当编报偿二代偿付能力报告,不再按照现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以下简称偿一代)编报偿付能力报告。 (一) 编报范围。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应当按照偿二代监管规则编制偿付能力报告,仅经营受托型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不编制偿付能力报告。 (二) 报送时间。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9号:压力测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6号:偿付能力报告》的要求,于每季度结束后12日内报送上一季度的偿付能… (三) 报送方式。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