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 3. 中国保监会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对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养老保险业务实施差别化的准备金评估利率。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保险期间为10年及以上的其它普通型年金保单,保险公司采用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可适当上浮,上限为法定评估利率的1.15倍和预定利率的小者。 三、 人身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审批与备案 (四) 中国保监会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 (四) 3. 中国保监会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对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养老保险业务实施差别化的准备金评估利率。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保险期间为10年及以上的其它普通型年金保单,保险公司采用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可适当上浮,上限为法定评估利率的1.15倍和预定利率的小者。 三、 人身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审批与备案 (四) 保险公司报送普通型长期人身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者备案的,除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费率改革产品信息表》(见附件)。 引用法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1)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