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2016年) 五、 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2016年) 五、 五、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机制。保险公司在向中国保监会报送产品备案的同时,应当主动通过公司官网或行业协会平台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产品备案材料进行披露。保险公司对因涉及商业秘密不予披露的产品备案材料,应当有充分的认定依据和完善的保密措施。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