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分类监管评价结果通报制度的通知(2013年) 二、 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分类监管评价结果通报制度的通知(2013年) 二、 二、 每年完成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评价后,保监局向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其总公司通报以下信息: (一) 辖区内产险或寿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评价类别总体情况; (二) 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分类监管评价结果。 (三) 被评为C、D类分支机构的主要风险。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