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 2. 关联企业所在地、注册地、适用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主营业务介绍(尤其是再保险业务)、关联企业的前三大股东名称和份额。 中国保监会关于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 关联企业是分公司的,应分别介绍分公司和总公司的上述相关内容。 2. 关联企业所在地、注册地、适用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主营业务介绍(尤其是再保险业务)、关联企业的前三大股东名称和份额。 关联企业是分公司的,应分别介绍分公司和总公司的上述相关内容。 2.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