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08年) 第八条 中国保监会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0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执法职能部门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并办理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