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在偿二代过渡期内开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试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二、
二、 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评估内容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具体包括: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基础与环境、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目标与工具、保险风险管理能力、市场风险管理能力、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操作风险管理能力、战略风险管理能力、声誉风险管理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
评估对象为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评估内容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具体包括: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基础与环境、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目标与工具、保险风险管理能力、市场风险管理能力、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操作风险管理能力、战略风险管理能力、声誉风险管理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