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计划单列市保监局与所在省保监局监管合作的意见(2005年) 3、 山东保监局参考青岛保监局提供的材料,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将有关文件抄送青岛保监局。 四、 关于分工协作的督促协调机制 (一)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计划单列市保监局与所在省保监局监管合作的意见(2005年) (一) 3、 山东保监局参考青岛保监局提供的材料,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将有关文件抄送青岛保监局。 四、 关于分工协作的督促协调机制 (一) 省、市保监局应建立健全监管联系会议制度,就上述规定事项及未尽事宜,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积极协商、及时解决监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