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意见(2017年) (七)
(七) 建立平台信息汇集机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保险消费风险提示信息库,实时抓取各保监局发布的消费风险提示信息,定期收集保险行业组织及市场主体消费风险提示信息内容。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业务领域内有关消费风险提示内容及问题的咨询、解答等,并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中介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及时更新本单位平台信息,并向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报送平台链接以便信息内容收集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