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2016年) 第八条

第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机制;

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机制;

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查询机制;

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评估机制;

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机制;

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教育机制;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金融消费纠纷重大事件应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