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照本办法对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实施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依照本办法对货币进行鉴别,对假币进行收缴,协助被收缴人向鉴定单位提出鉴定申请。

鉴定单位依照本办法实施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