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现金机具、人员培训、冠字号码以及假币收缴鉴定业务等进行数据管理,并将相关数据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