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假币鉴定 第二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假币鉴定 第二十七条 鉴定单位应当公示鉴定业务范围。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公示授权的鉴定机构名录。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公示授权证书。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