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解缴的回笼款中夹杂假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予以没收,向解缴单位开具《假人民币没收收据》,并要求其补足等额人民币回笼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