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20年) 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2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拟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拟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拟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