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4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有关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行政许可的规定,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