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隔夜未足额偿还自动质押融资资金本息的视为逾期,人民银行对逾期未偿还资金部分额外加3个百分点按日收取利息。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