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支农再贷款申请经审查批准后,贷款人与借款人应签订支农再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至少应约定以下事项:

借用支农再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

贷款人可以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核查方式监测支农再贷款政策执行情况。

在借款人违反支农再贷款管理规定、隐瞒重大损失或风险状况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支农再贷款。

借款人以整体信用作为归还支农再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保障。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归还支农再贷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依次以借款人流动性资产变现所得资金、质押品处置收益归还支农再贷款本金和利息。

采取质押方式发放的支农再贷款,贷款人应与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押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