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2022年) 第五章 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202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检查结果的处理 第四十四条 现场检查结束时,检查组应当与被检查人进行退场会谈,通报现场检查中认定的事实,并制作执法检查退场会谈纪要。被检查人存在异议的,可以在会谈中提出,或者自收到执法检查… 第四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现场检查,或者函询、线上检查等非现场检查中发现被检查人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的… 第四十六条 被检查人应当在责令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交整改报告。 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认定的事实,可以约谈被检查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认定的事实,可以对被检查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意见书等监管措施。 第四十九条 被检查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的行为,并且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管辖权的,应当及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 第五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中发现被检查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处理;发现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管… 第五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检查人及其工作人员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 第五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执法检查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