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2002年)
发布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效力
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近几年,各家银行认真贯彻中央扩大内需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998年、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一、
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投向
二、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组织体系
三、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
四、
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
五、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六、
健全贷款营销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七、
合理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期限和额度
八、
提高信贷工作效率
九、
努力开展信贷创新
十、
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协调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