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 六、 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2〕第2号发布) (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 (一) 六、 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2〕第2号发布) (一) 将第五十四条修改为:“被检查人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拒绝、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的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工作,拒绝提供信息、电子数据、文件和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电子数据、文件和资料,拒绝参加或者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约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依据其规定进行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未作处罚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六、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