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5年) 二、 修改《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3号)。 (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5年) (五) 二、 修改《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3号)。 (五) 将第九条第四款修改为:“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经营规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状况和业务发展趋势配备充足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岗位人员,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岗位人员的资质、经验、专业素质及职业道德符合要求,制定持续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考核等内部管理措施,确保各部门、各级机构和业务条线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岗位人员准确掌握本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