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章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