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数据处理者应当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所列安全保护措施要求,以及本机构业务数据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业务数据安全合规审计,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与重要数据安全相关的合规审计。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事件后,应当开展专项审计。审计应当重点关注业务数据资源目录是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系统账号权限管理是否严密、业务数据处理活动相关合同或者协议是否完备、高敏感性数据项安全保护措施是否有效、数据委托处理受托人管理职责是否落实、前置网关和应用程序接口是否持续安全维护、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是否有效、数据安全风险与事件处置是否及时、数据出境是否合规、数据安全投诉处理是否及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