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2008年) 四、 发挥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功能,引导各类资金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十四)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2008年) (十四) 四、 发挥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功能,引导各类资金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十四) 鼓励、引导各类基金和民间资金支持灾后重建。 采取多种优惠措施,鼓励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加大对灾区的资金投入。研究建立多方参与、多层次的巨灾保险体系,支持灾后重建和分担次生灾害损失…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