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12年) 第六章 选举程序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12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选举程序 第二十四条 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选民因残疾等原因不能写选票,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