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三章 奖励 第三节 个人奖励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奖励 第三节 个人奖励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 在完成重大科研试验、装备作战试验和在役考核、航天发射测控、远航、试航、试飞、导弹发射等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