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六章 处分 第四节 处分的权限 第一百八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百八十六条 第六章 处分 第四节 处分的权限 第一百八十六条 对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处分,按照其中较高的行政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处分权限执行。 第一百八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