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3年) 第六章 士兵退出现役 第五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3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士兵退出现役 第五十一条 士兵退出现役后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按照《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计算;工资标准,按照不低于现岗位同工种、同工龄大多数工人的标准工资的原则确定。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