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3年) 第五章 士兵的待遇 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3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士兵的待遇 第三十五条 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 志愿兵享受供给制和薪金制相结合的生活待遇。薪金由军衔薪金、级别薪金和补贴构成。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