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3年) 第四章 士兵的奖惩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3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士兵的奖惩 第三十条 对违犯纪律和故意或者过失给国家、军队和人民造成损失,或者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的士兵,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