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88年) 第二章 士兵的服役管理 第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88年) 第六条 第二章 士兵的服役管理 第六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从兵役机关批准之日算起;调往服现役期限不同的军种,服现役期限随之改变。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