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22年) 第六章 考核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22年) 第三十条 第六章 考核 第三十条 文职人员的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