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22年) 第五章 培训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培训 第二十三条 军队根据文职人员履行职责、改善知识结构和提高职业能力需要,对文职人员实施分类分级培训。 文职人员的培训,坚持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相结合。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