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17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授予相应荣誉。 对违反军队纪律的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七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