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17年) 第三章 岗位设置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17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岗位设置 第十二条 军队文职人员岗位的编制员额,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 文职人员岗位的编制及其调整,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