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0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度,享有本条例规定的权利,履行本条例规定的义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