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05年) 第六章 教育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05年) 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教育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聘用单位应当根据军队的有关规定和文职人员的岗位要求,做好文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