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200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总后勤部卫生部、军区联勤部的药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军队药品检验机构),承担军队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