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 第五章 现役军官军衔的晋级 第十七条 军官军衔按照下列期限晋级: (一)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 (一) 第五章 现役军官军衔的晋级 第十七条 军官军衔按照下列期限晋级: (一) 平时军官军衔晋级的期限:少尉晋升中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的为二年,其他为三年;中尉晋升上尉、上尉晋升少校、少校晋升中校、中校晋升上校、上校晋升大校各为四年;大校以上军衔晋级为选升,以军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和对国防建设的贡献为依据; 第十七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