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七章 军容风纪 第二节 举止 第八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八十九条 第七章 军容风纪 第二节 举止 第八十九条 军人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应当见义勇为,积极救助。 第八十八条 目录 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