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七章 军容风纪 第二节 举止 第八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八十七条 第七章 军容风纪 第二节 举止 第八十七条 军人参加集会、晚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第八十六条 目录 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