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妨碍我国境内互联网域名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