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 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 第五十条 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五十条 国家保护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改善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