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四十二条 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 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调查、处理学术纠纷; 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按照章程审议、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