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2009年) 第八章 工资和福利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2009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八章 工资和福利 第三十七条 驻外外交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津贴、补贴。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