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6年) 第五条

第五条 香港驻军履行下列防务职责:

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全;

担负防卫勤务;

管理军事设施;

承办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