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6年) 第二章 香港驻军的职责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6年) 第五条 第二章 香港驻军的职责 第五条 香港驻军履行下列防务职责: 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全; 担负防卫勤务; 管理军事设施; 承办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